银行理财周报摘要

行业动态

· 超13万亿元理财产品将迎穿透式监管,理财子公司“系统直联”进展几何
· 火爆!银行理财子公司FOF产品增长迅速
· 理财子入局!北交所主题理财产品来了,还有理财子现身调研
· 理财子公司需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

重点银行理财公司跟踪

暂无

大家之谈

· 行业之声|刘峰:践行使命 把握趋势 推动银行理财高质量发展
· 兴业银行副行长陈锦光:加快渠道战略升级,赋能财富管理未来

行业数据

· 微信服务号:11.15-11.21期间银行理财服务号共发表推文6次,总阅读数3.7w+,与上周相比,本周银行理财服务号发文数没有变化,总阅读数呈上升趋势。
· 微信订阅号:11.15-11.21期间银行理财订阅号共发文84篇,总阅读数14w+,与上周相比,发文数呈现减少趋势。
· 单篇文章阅读量top10:浦银理财理财上榜量最多,有6篇上榜,华夏理财、农银理财、交银理财、中邮理财各有1篇上榜


01 行业动态

◆ 超13万亿元理财产品将迎穿透式监管,理财子公司“系统直联”进展几何

北京商报 2021.11.23

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接近尾声,产品的穿透式监管也提上日程。近期,信银理财的理财产品端直联系统通过了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的现场验收并上线,成为首家实现理财产品直联的理财公司。记者11月23日注意到,除信银理财外,中银理财、交银理财、兴银理财、招银理财等多家理财子公司也在直联机构的申请名单中。在分析人士看来,未来全部理财公司加入到直联系统是大势所趋,监管层可以掌握更多的信息,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1.首家产品直联理财公司“现身”

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日前披露的消息,信银理财的理财产品端直联系统通过了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的现场验收并上线,成为首家实现理财产品直联的理财公司。记者11月23日从信银理财处获悉,本次“系统直联工作”开展过程中,信银理财运营服务部和金融科技部展开合作,确保了“系统直联”按照预定时间上线运行。接下来,信银理财将继续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加强与各监管机构的联系与对接,做好各类监管数据报送及统计工作。

产品信息直联只是“系统直联”的一部分。所谓的“系统直联”是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通过制定和发布标准化的系统接口规范,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的理财管理系统与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实现直接联网运行。按照2018年发布的《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直联接口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总体安排,“系统直联”工作将分为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投资者信息直联,第二阶段才是产品信息直联。

从产品信息直联内容来看,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介绍,产品信息直联范围覆盖了理财产品从申报到终止的生命周期全流程登记、投资交易以及底层资产的穿透登记等10个模块,直联要素超500个,对机构整合内部系统、数据治理以及系统开发提出了较高要求。

2.理财公司“系统直联”陆续推进

根据《工作指引》,所有开通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可申请参加“系统直联”工作,特别是内部系统完备、业务数据报送量大、业务流程和操作风险管理严格、对登记效率要求高的市场机构。各机构可依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直联工作组将采取“集中申请、分批上线”的实施方法,为各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支持和服务。

记者注意到,工银理财、农银理财两家较早成立的银行理财子公司被纳入了2020年直联申请机构名单中。另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披露的2021年度理财登记“系统直联”申请机构名单,除信银理财外,中银理财、兴银理财、交银理财、光大理财、建信理财、中邮理财、招银理财、宁银理财、杭银理财、徽银理财、渝农商理财、苏银理财、平安理财、青银理财、南银理财、华夏理财等16家理财子公司也在名单中“现身”。

“系统直联”的难点可能在哪?上述直联工作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报送对于数据的要求很高,为了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在系统对接时要求会比较严格,例如,系统之间能不能实现相关要素的过滤、相关数据是否是按照登记要求进行报送等。

目前申请机构“系统直联”进展如何?交银理财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该司已完成内部系统的开发测试,正在开展与直联系统的联调测试及验收材料准备工作。招银理财则表示,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3.穿透式监管化解风险、提升效率

“系统直联”将对理财子公司产生哪些影响?《工作指引》提到,通过“系统直联”,理财信息登记的要求可以有效延伸至商业银行内部系统,落实监管部门“穿透式”管理的要求,从而在根本上提高银行登记信息的质量,促进理财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实现直联后,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方面实现了自身内部系统的一体化电子管理,相关部门通过整合各业务条线的信息,更好地对理财信息进行管理和登记;另一方面,业务数据实现“不落地”处理,系统间实现无缝连接,有效降低了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发生几率。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理财公司共获批筹建29家,21家正式开业,产品存续规模达13.69万亿元,较年中增长36.75%,同比增长2.75倍。若上述申请“系统直联”的理财子公司均完成,意味着超13万亿元理财产品将进行穿透式监管。

谈及未来“系统直联”的趋势,资深银行业分析人士卜振兴分析指出,“系统直联”提高了信息申报的规范性、减少了定期申报的压力、有利于实现业务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未来实现统一业务监管是大势所趋,系统直联是第一步,会受到越来越多机构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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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爆!银行理财子公司FOF产品增长迅速

1.银行理财子公司FOF规模快速上升

FOF如今已经不再是公募基金的专有名词,今年以来,银行理财子公司、券商都纷纷大举进入FOF产品市场,且增长速度有所加快。

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统计,截至2021年6月底,银行及理财公司共存续FOF型理财产品153只,存续规模1144亿元,其中,理财公司FOF型产品规模占全部FOF型理财产品存续规模的70.94%。

据财联社记者统计,在21家已开业的银行理财子公司中,已有10家左右发布了FOF产品,并且仍有更多的银行理财子公司正在加入其中。在发行FOF类理财产品的银行中,国有银行理财子公司是FOF型理财产品发行的主力军,发行占比近七成;而股份制银行理财子公司亦在不断发力。

招银理财委外投资部总经理刘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招银理财目前FOF产品规模已超过300亿元,另有一些如固收类产品中亦包含权益FOF成分。而去年招银理财的FOF产品规模只有小几十亿。据了解,招银理财成立时设立委外投资部,该部门主要进行FOF相关产品的投研工作。

根据植信投资研究院数据显示,2021年,截至9月末,FOF年化收益率为2.8%,首次跑赢股市指数。与其他各类基金相比,FOF收益率在市场下行时较偏股类基金回撤小,在市场上行时较偏债类基金涨幅高。

2.银行系FOF更注重稳健

据了解,目前招银理财已推出了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的需求固收FOF、多资产FOF、多策略FOF、权益FOF,风险等级覆盖R2至R5。

业内人士认为,银行系FOF相对其他机构发行的同类产品而言更加稳健,同时其可投资范围更广,未来值得期待。

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FOF已有较好的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与全球领先国家的差距正逐渐缩小。因此,未来我国FOF或可与美国市场进行对标,规模逐渐提升,且种类更加丰富。在我国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重点的情况下,FOF仍将顺应时代高速发展,或将形成万亿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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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财子入局!北交所主题理财产品来了,还有理财子现身调研

11月23日,资本邦了解到,随着北交所鸣锣开市,理财子也摩拳擦掌,加紧推出北交所主题理财产品。

中国理财网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带有“专精特新”字样的理财产品共计有两只,均为中银理财发售。

其中,“中银理财——专精特新启航打新策略混合类(封闭式)202101”理财产品投资范围中的权益类资产包括北交所股票、新股申购、定向增发等,“专精特新启航FOF策略(年年开)”理财产品则是理财子通过FOF理财产品间接参与权益类市场投资的例证。

另据中国理财网,截至目前,由理财公司发行的包含“科技创新”字样的产品达34只,包含“科创”字样的产品6只。

据光大理财介绍,包括阳光红、阳光橙系列内的5款产品均可以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其中,两只产品在开市首日即作为首批投资机构,参与了北交所股票的投资。

另值一提的是,建信理财于11月17日参与了晶赛科技(871981.BJ)的网络调研,也成为首家现身调研北交所企业或精选层企业的银行理财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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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财子公司需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

中国银行业杂志 2021.11.24

1.谨防理财子公司声誉风险影响放大

近年来,多家理财子公司出现过理财产品跌破面值的情形,几家理财子公司的管理层频繁变动,有的理财子公司董事长及其他高管人员接受审查调查等,这些经网络传播或媒体关注报道,均给相关机构造成了声誉风险。

理财子公司频发声誉事件或者发生重大声誉事件,将直接影响到各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态度和评价,对机构经营和发展等方方面面产生负面影响。在各利益相关者中,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受声誉事件的影响最大,做出的反应对理财子公司的影响也最大:

投资者的反应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状况。理财子公司的投资者数量众多,根据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1年上)》,截至2021年6月末,持有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数量达到6137.73万个,其中个人投资者达到6114.09万人。一旦理财子公司发生声誉风险,特别是产品相关风险被媒体曝光,将直接影响到这些投资者对理财子公司的信任,影响到他们对于自己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性和安全性的担心,进而直接影响到发生声誉风险的理财子公司的产品销售。

监管机构的反应将影响到公司的发展前景。在当前金融监管机构的严监管态势下,包括理财子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发生声誉事件,涉及公司治理不完善、经营不合规、涉众风险事件被媒体报道等,将会受到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甚至会因对声誉风险应对处置不当而遭受行政处罚,可能会影响到监管机构对公司的评级,并对公司推出新的理财产品以及后续的分支机构开设造成负面影响。

2.值得重点关注的理财子公司声誉风险类型

理财子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风险都可能演变为声誉风险。未来一段时间,理财子公司监管合规风险、母子公司风险传染、合作方风险和消保投诉,将是最突出的声誉风险隐患类型,需要做好重点关注和防范。

监管合规风险:理财子公司一旦出现了规模快速扩张、实现高额收益但风险隐患重大、消费者保护不力等苗头,或者在非标产品处理的进度、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占比、使用成本法对理财产品估值的限制等方面未能满足监管要求,则会遭遇监管处罚或通报,受到媒体高度关注,引发重大声誉风险。

母子公司风险传染:虽然《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要求银行理财子公司与其主要股东之间等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并特别强调“确保机构名称、产品和服务名称、对外营业场所、品牌标识、营销宣传等有效区分,避免投资者混淆,防范声誉风险”,银保监会在2021年年中工作座谈会上也提出“建立理财子公司与母公司的风险隔离机制”,但在现实中,如何防范母子公司风险传染以及相应的声誉风险仍然面临考验。

合作方风险:理财子公司如果对合作方把关不严,或者缺乏相应的风险管控手段,将不可避免地因合作方风险而引发声誉风险。如代销行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销售或者未充分揭示产品风险,让投资者感觉上当受骗,引发投资者投诉维权,理财子公司与代销行的责任分担和推诿扯皮会成为媒体关注报道对象。再如,与理财子公司合作的私募或者公募基金如果在产品设计方面存在漏洞、风险提示不充分、遭遇市场“黑天鹅”事件等导致某些理财产品出现较大亏损,就会成为市场和媒体关注热点。

消保投诉风险:随着理财投资者人数的增加,理财类消费投诉也日益增多。2021年第一季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接收并转送的银行业消费投诉中,涉及理财类业务投诉4510件,环比增长35.1%。一方面,随着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向净值型转变,一些理财产品跌破面值的情况频频发生,可能引发投资者的不理解和质疑。另一方面,面对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的下降,为了吸引投资者购买,理财子公司逐步加大了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截至2021年6月末,上述两类资产余额分别为3.75万亿元和1.17万亿元,分别占总投资资产的13.08%和4.08%。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配置占比的提高,意味着理财产品收益的波动性加大,如果遇到民营企业发行债券的违约率大幅上升、私募投资的高收益项目出现违约、一些行业上市公司的股价出现暴跌等情形,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较大的亏损,超出部分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而,投资者会质疑产品销售过程中风险未能充分揭示、存在误导销售甚至欺诈性销售的情形等,投资者在投诉的同时,可能会通过找媒体曝光、到母行或者代销行上门维权、甚至到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权,一旦被外界获知将引发声誉风险。如果涉及的客户较多,将成为涉众事件,容易酿成具有行业影响的重大声誉事件。

3.抓住重点提升声誉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

在母行的指导下建立声誉风险管理制度体系。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指导子公司参照母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基本原则,建立与自身情况及外部环境相适应的声誉风险治理架构、制度和流程,落实母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有关要求,做好本机构声誉风险的监测、防范和处置工作。

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理财子公司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各类风险与声誉风险之间的关系,实现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声誉风险的有效管理,包括对声誉风险的全流程管理和常态化管理,并从防范化解声誉风险的角度做好公司各项风险的主动管理和应对,包括建立各类风险的声誉风险评估机制、在理财产品设计过程中进行声誉风险审查、声誉风险管理部门参与各类风险事件的应对处置、做好声誉风险信息的监管报告和报送,等等,并且从防范重大声誉事件的角度做好重大风险事件的处置和化解工作。同时,考虑到声誉风险的全机构、全人员、全流程特点,理财子公司应加大对公司高级管理层到普通员工各层面的声誉风险管理培训,增进全体员工的声誉风险意识,从源头上消除各类声誉风险隐患。

做好合作方风险的管理。为了防止合作方风险转化为声誉风险,理财子公司要建立合作方风险的化解机制,避免因合作方的行为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投资者维权引发声誉风险,或者公司与合作方扯皮诉讼引发媒体关注报道。一是理财子公司与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产品代销合作时,要建立代销行管理制度,明确合作要求,特别是产品销售的话术要求,通过开展培训或者宣讲等方式避免代销行的客户经理在产品销售时出现夸大、误导等不当销售甚至欺诈性销售的情形。二是理财子公司与私募基金、公募基金等机构合作,不能仅仅建立合作方的白名单制度,还要将合作方开发设计的产品纳入公司的风险审查体系,并对合作方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查,降低合作方的产品设计风险和投资风险,避免合作方出于自身利益或者其他因素考虑而做出不当投资甚至投资欺诈。

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理财子公司要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一方面,要对投资者进行充分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确保销售的适当性;在任何代销行营业场所销售产品都要做到“双录”,并统一话术,确保销售的规范性。另一方面,在投资者到营业网点或者通过其他渠道投诉时,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了解情况,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客户为中心”的角度快速解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声誉风险应对准备,不要压着拖着,迫使投资者采取极端措施在网上公开爆料,或者找媒体曝光,演变成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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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重点银行理财公司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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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大家之谈

◆ 行业之声|刘峰:践行使命 把握趋势 推动银行理财高质量发展

网易 2021.11.26

1.银行理财业务稳健发展

一是行业乱象和风险得到有效遏制。截至2021年6月末,同业理财存续余额2718.80亿,同比下降62.78%,同业理财规模占全部理财产品的比例不足2%。银行理财业务持续按照规范方向有序调整,呈现更稳健和可持续发展的态势。

二是市场规模平稳向好,业务转型不断推进。截至2021年6月末,理财产品存续余额25.8万亿。其中,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规模达20.39万亿,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余额约80%;封闭式产品加权平均期限达281天,同比增长40%,说明理财产品在满足长期价值投资需求的能力不断增强;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进一步有序规范,存续余额7.78万亿。

三是理财子公司改革开局良好。截至2021年6月末,已有28家银行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其中21家已经开业。理财子公司产品存续规模为10.01万亿,占理财市场总规模的38.80%。近期,银保监会已同意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光大理财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更好支持经济社会长期投融资需求。

四是落实普惠金融,满足居民多元化投资需求。截至2021年6月末,我国持有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数量达到6137.73万人次,较2021年初增长47.45%。2021年上半年,理财产品收益率保持稳健,其中6月份理财产品加权平均收益率为3.52%,累计兑付客户收益4137.51亿,其中,理财子公司产品累计兑付收益779.33亿,同比增长874%。

2.银行理财未来演化趋势

未来,大型理财子公司将汇聚产品体系、投资研究、投顾能力、系统搭建等优势,预计行业可能呈现马太效应。从短期看,理财子公司要制定攻守兼备的发展策略,防止因净值波动导致客户流失。从长期看,理财子公司要强化顶层设计,注重人力资源配置、组织架构重组、借鉴国际经验、搭建资管生态圈,全面提升整体资产管理能力和客户信任度。

一是对标公募基金,做好人力资源配置。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做好人力资源配备,可以对标公募基金的人员架构,通过市场化招聘、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机制安排等吸引专业人才。一方面,发展全能型的投资经理,注重组合大类资产配置。另一方面,培养专注于细分资产策略的专业投研人员。

二是合作共赢,打造资管业务生态圈。理财子公司在追求差异化发展的同时,应秉承竞合发展、合作共赢的理念,充分借助资管“朋友圈”的力量,与优秀券商、基金、私募管理人等合作搭建投研生态圈。

三是正视并发挥好投顾价值。理财子公司将会逐步意识到投资顾问这个新战场的巨大商业价值,相比于中台的赋能价值,深入挖掘顾问价值,将为机构客户带来更加持久稳健的商业价值。

四是科技赋能,迎来数字化理财时代。具体来说,各银行应抓住筹建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契机,建立并完善销售管理、投资交易、客户分析、产品研发等信息系统,搭建适应理财净值化转型需要的估值核算、份额登记、清算结算、信息披露、风险监控等后台运营体系。

3.中银协助力银行理财高质量发展

中银协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始终围绕“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职能,持续有序推动银行理财规范健康发展。

一是助力银行理财参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

二是强化研究引领,推动银行理财业务转型发展。

三是聚焦行业发展,为解决热点和难点问题赋能。

四是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地开展理财投资者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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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银行副行长陈锦光:加快渠道战略升级,赋能财富管理未来

网易 2021.11.25

11月20日,由《中国证券报》举办的“2021中国银行业财富管理论坛暨第二届中国银行业理财金牛奖颁奖典礼”在上海举行。兴业银行副行长陈锦光受邀参加论坛并作主旨发言时表示。

在陈锦光看来,一方面,2019年中国居民金融资产占比仅为20%左右,与国际上发达国家水平相比,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配置占比有望持续提高。另一方面,财富管理成为维护客户的重要渠道,为商业银行带来直接的手续费和佣金收入,也为其他业务的渗透提供了切入点。因此,财富管理作为中间业务,具有资本占用小、风险水平低、客户粘性强、经营收益稳定等明显优势,必将成为国内银行转型发展的必争之地。

与证券、基金、金融科技公司等竞争者相比,商业银行具有账户、渠道、客群三大相对优势。尤其是银行渠道作为财富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是连接资产端与负债端的枢纽、发挥资产配置功能的关键,更是实现多业务交互综合发展的中坚力量。“银行应不断探索并加强财富管理渠道能力建设,重塑财富管理的边界,赋能财富管理的未来。”陈锦光指出。

1.“卖方”向“买方”思维的转变

从海外经验来看,“买方投顾”模式是以客户为中心的最佳实践,国内自19年开放基金投顾业务试点以来,试点效果已经初步显现。商业银行应将客户视为自身的核心资源,将自身目标最优化与客户利益最大化相融合。

2.打造开放式的产品精选超市

突破以预期收益型产品为主的单一产品体系,通过加大第三方产品引入和甄选,以敏锐且全面的产品发觉能力、规范的第三方产品考察引入能力、财富管理与资管的协同能力,打造开放式精选产品平台,满足客户多元化金融需求。

3.主动融入外部机构的财富管理生态圈

相对于客户端、渠道端的比较优势,银行业在产品端、资产端力量相对薄弱,通过建立融入外部机构的财富管理生态,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客户端粘性。

在加强未来银行渠道战略的能力建设方面,陈锦光建议做好三方面工作:

  • 强化财富管理队伍的建设

以优良的公司文化、灵活高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成熟的投顾团队培养体系,提升财富管理专业化能力,同时通过加强前中后台的协同与制衡,提升财富管理整体效能。

  • 坚守合规风控底线

将合规风控置于财富管理业务根本位置,以实现客户价值为“己任”,不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行稳致远,从而获得长足发展。

  • 坚定不移推进数字化转型

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科技力量,为客户提供远程服务、精准营销、智能投顾、产品定制、智能风控等智能化服务。

兴业银行早在2015年就提出了财富转型战略,在业内较早形成了涵盖信托、基金、理财等在内的大财富布局,今年以来更是进一步提出树牢擦亮“财富银行”名片,服务共同富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立志打造全市场一流的财富管理银行。目前该行零售客户综合金融资产突破2.5万亿元,理财规模突破1.7万亿元,稳居市场第一梯队,“普益标准”综合理财能力已连续16个季度排名全国银行第一,近两年为380万财富客户实现资产增值超12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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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行业数据

一、微信公众号数据概况

1.微信服务号

11.15-11.21期间银行理财服务号共发表推文6次,总阅读数3.7w+。

  • 平均阅读量排名前三的银行理财服务号分别是交银理财微管家(1.6k)、光大理财(1.0k)、中信理财小暖象(0.8k);
  • 与上周相比,本周银行理财服务号发文数没有变化,总阅读数呈上升趋势;

以下是详细数据:


2.微信订阅号

11.15-11.21期间银行理财订阅号共发文84篇,总阅读数14w+。

  • 平均阅读量排名前三的银行理财公众号分别是:浦银理财(4.3k)、交银理财(2.1k)、农银理财(1.6k);
  • 与上周相比,发文数呈现减少趋势;

以下是详细数据:


二、单篇文章阅读量top10(订阅号和服务号一起统计)

在11.15-11.21这周的阅读量top10中,从单篇阅读量来看,上榜的10篇文章有2篇阅读量超过5k,其余文章阅读量均不足10k;本周浦银理财理财上榜量最多,有6篇上榜,华夏理财、农银理财、交银理财、中邮理财各有1篇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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